作者:薛培
前天(2008年2月22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法治频道发表了我的文章《“傻傻”的许霆和“天真”的阿娇》,一些媒体做了转载。我当天也在搜狐博客发表了基本同样内容的文章——《若许霆无罪,将是史上最弱智判决》。
昨天,我的文章被搜狐博客首页推荐后,反响强烈,极个别网民很不理智、粗俗地在我的博客恶毒辱骂攻击。然而戏剧性的是,当天庭审结束后,许霆在重审一连串荒唐搞笑的自辩曝光后,大家似乎发现了这个“老实人、傻孩子”许霆的真实形象。
《红网》发表张成才的文章指出:
明明是遇ATM故障见财忘义,却把自己美化成“坦坦荡荡有着诚实的品行”;明明是故意恶意取得巨款后潜逃,却美其名曰“我取款的本意是出于好意保护存款”。
此次出庭的许霆在刻意拔高自己的形象,妄图树立一个正义的道德卫士。这怪诞“理论”的成因,其实有着根源——舆论对许霆的同情与声援,对银行的指责和批评,无疑对许霆的心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可能使这个阅历不多素质不高的青年膨胀出自己是道德斗士的幻想。
许霆案令公众“恐惧”之处在于,将我们每个人可能遇到的诱惑置于“贪婪”与“理智”的道德挣扎之中,在这种心态下的评论难免带有攻击强者银行支持弱者许霆的情绪,从而放大了银行的“不足”而弱化了许霆的过错。而当如今许霆在法庭上慨慨而谈自己品行“坦坦荡荡”的时候,我们是否该觉醒性修正下意识的实际偏袒?在许霆案辩护律师当庭大喊“柜员机,你知罪么?”的同时,我们是否也该大喊并追问一句:“许霆,你知过么?”
高尔基曾说“反省是一面莹澈的镜子,它可以照见心灵上的玷污”,当下的许霆最聪明最应该的做法,是反省自己的错误而且要有勇于承担责任的决心,而非做一个标榜道德高尚的语言狂人和蠢人。同样,该当自省的还有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少一点向媒体抛出爆炸性新闻语言,而早一点向司法机关退回恶意取得之款,或许对你儿子在接下来的受审过程中,能加一点儿良好态度和悔过诚意的分!
我在文章中也指出,许霆的成功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成功,是广大网民的成功,因为大家同仇敌忾,把对“恶法”(姑且先称之为“恶法”)的失望,把对反腐不力的愤怒和其他郁闷、不满,一股脑地、不理智地转化成了对许霆无原则的同情。直至把一件丧事办成了喜事,把一个犯罪者(至少是犯错者)塑造成了悲剧英雄!
正是在这样的氛围下,许霆、许霆的父亲,乃至其辩护律师,几乎都到了忘乎所以癫狂的地步,他们裹挟着那一股股“伪民意”,到了不知天高地厚的地步,妄图肆意干预司法、左右司法,甚至要和法律讨价还价,许父甚至威胁法院,放言:若判决10年决不替儿子许霆还钱。
如果真的判决有罪,那么许霆所盗取的就是赃款,还不还国家都会会追缴。而在庭审中许父发现儿子不老实,于是在开庭后再次大言不惭:许霆父亲称儿子发言时不诚实 最好判三个月(图)
不知道许氏父子和律师是如何有胆量,到了如此不知天高地厚地步的,儿子许霆在法庭上要把自己打造成道德楷模,是牺牲自己为国家保护银行财产的英雄,是为了冲击中国法律漏洞的“烈士”;其父许彩亮自我感觉几乎成了法院和法官的上帝:还不还钱、判不判刑、判几年刑,得听他信口雌黄;许霆案的辩护律师当庭一如作秀的演员,在庄严的法庭上,狂妄的大喊“柜员机,你知罪么?”“柜员机应该作为被告到庭”。作为律师,他难道不知道“柜员机”不具备生命或法律人格,要做被告也只应该是银行,如此煽情的辩论词,背后实质是对法庭的挑衅!
法律似乎被许霆案中这三个角色轻易地玩弄于鼓掌,他们自认为可以和法院讨价还价,肆意妄为。一个“犯罪嫌疑人”(我相信很快就会成为“罪犯”)及其相关者,因为成了所谓的名人,因为裹挟着所谓的民意(实际是“伪民意”)无知地竭力表演着,由“裹挟”到“裹胁”,他们对法律无所畏惧,真正到了“无知无畏”的地步。
法律空前地被“伪民意”所狎玩,而所有支持对许霆判决有罪的专家或意见,之前也几乎无一例外地遭受到“伪民意”的恶毒攻击。直到重审开庭后,许霆充满搞笑、无知的自辩,引发网民反感,那些许霆的支持者、粉丝们才纷纷倒戈。虽然在网上支持我的文章的人多了,辱骂我的网民少了,但是我很遗憾,为什么在许霆出丑前,很多网民那么偏激呢?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事实还是那个事实,一夜之间,发生变化的仅仅是许霆因拙劣表演,不再是一副无辜弱者的形象,“民意”就掉转了风向,“民意”就成了墙头草!
由此,我在想,下一步,所谓的“民意”会不会又再一边倒地支持重判许霆,这样的“伪民意”到底会不会继续成为裹胁司法的力量?尽管我在旧文中也曾不客气地说,建议把许霆改判个“烈士”,以成全他做英雄的妄想,但那毕竟是玩笑。我依然希望司法者能够忠实于法律的精神,照顾民意、倾听民意,但绝不被“伪民意”所裹胁和左右,客观、公正地对许霆案作出一份经典判决!
(作者系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法治频道执行总监,网址:http://law.cyo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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