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许霆无罪,将是史上最弱智判决!
作者:薛培
前言:建议给“牺牲者”许霆同志判个“烈士”
首先,我补充最新的个人想法,看了昨天(23日)的新闻,许霆在法庭上的狡辩,我觉得有必要建议判他做个“烈士”,才配得上他的伟大人格!
昨天,少数所谓“正义的网友”,连续在网上破口大骂本人。我想请他们看看最新的几条新闻,大家会发现这个老实人、傻孩子“许霆”的真实形象。
许霆案重审搞笑片段:
(文章提要:许霆在法庭上将自己的“疯狂取钱”的行为解释为:“本意是想把钱全取出来,保护好还给银行”。此语一出,公诉人立即予以驳斥,并称,“钱放在柜员机里远比放在许霆那里更安全。”......)
(文章提要:深圳新闻网讯 昨日(2008年2月23日),许霆案重审经媒体报道后,许霆在庭上的经典语录引起了众多网友的非议,之前几乎是一面倒的支持局面悄然发生改变。不少网友在“拜读”许霆的“我替银行保管钱”等经典自辩语录后,第一时间在网上留言倒许,直斥“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在论坛上,更有网友发专帖抨击:“请收起无耻的言论,狡辩不能让你伟大。”引来顶帖无数......)
尽管极少数网民在本人博客口跟帖留言中污言秽语一片,但我亦仅删除了极少数实在有违风化的留言,主要一是尊重大家的言论权利,二是为了给大家看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前任保安许霆和许霆的忠实粉丝的丑恶嘴脸。
有句俗话:面子是别人给的,但人是自己丢的。所以请各位理性探讨,文明用语,自律自重。
作者 薛培 于2008年2月24日
一、“傻傻”的许霆和“天真”的阿娇
最近,互联网上有两个人的故事很有意思,我觉得要是有写作高手,一定能写出一篇精彩的寓言故事。
一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前任保安许霆因为利用广州市商业银行取款机故障,171次恶意提款,取出17.5万元。原审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案件现已被发回重审,将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再次开庭。
被告人——许霆
在开庭前,许霆的父亲许彩亮接受采访时说:“我希望许霆的案子能让中国的法律做出改变。我已经把儿子当成一个牺牲品了。我老婆也说我,说我让社会舆论和其他人参与到这个案子中,是在准备牺牲儿子。我问过律师,这条法律就算现在修改了也不能用到我儿子的案件上了。”
二是香港艺人的“艳照门”事件,阿娇回应公众,说出了精心准备的简短台词:“我以前很傻很天真,现在我长大了;感谢家人和粉丝对我的支持。”
“牺牲”一词在汉语字典中的意思包括:1.供祭祀用的纯色全体牲畜。2.指供盟誓、宴享用的牲畜。3.泛指用其他动物所作的祭品。4.指舍弃、放弃,如牺牲某个假期加班。5.特指为正义事业舍弃生命。
许父说许霆是“牺牲品”,儿子牺牲的目的为了“能让中国的法律做出改变”。从这一目的来看,许父牺牲儿子的壮举是符合“为了正义事业舍弃生命”的内涵的。如果说许霆当初“拿钱”或犯事后的一年出逃等等,这一切是为了拯救法律颠沛流离或牺牲而准备的,那么他们真是“傻”啊!那我对许氏父子的犯傻也不由得肃然起敬。
和对许氏父子的尊敬一样,我对阿娇同学也是充满了怜爱之情,听完她的“很傻、很天真”表白之后,我想每个男人都会泛起阵阵“我见犹怜”的爱意,都会有伸出手去保护那个傻傻的、天真的可爱女孩冲动,因为阿娇实在是太青纯可爱了!
那么谁是许霆案和艳照门的最大受害者呢?
记者问许父:“你觉得谁是这个案件中的受害者?”
许彩亮回答:“第一受害人是我和我的家庭。不管这个案子最终是什么样的结果,我和我的家庭都是受害者。孩子拿了别人17万元,被偷了5万元,被骗了10万元,自己只花了不到2万元。可官司打到现在,我已经花了6万多元了。这几个月其他什么事情都没做。”
看了这段采访,我对徐家(作者注——许家是“第一受害人”)真是要敬爱无比了,许霆真是个傻孩子(虽然他是一个成年人,虽然他是一个保安,虽然他是一个省高级法院的保安,我还是愿意称他为“傻孩子”)!他们原来是如此的不幸和受害者啊,为了正义事业——拯救法律,牺牲了儿子的自由,还牺牲了金钱。这样的人格和家庭是不是太伟大了?!我忽然有了一种要号召网民给许氏父子捐款援助的冲动!
同样,艳照门事件中,香港一连串的偶像、明星站出来力挺阿娇,称其为最大的受害者,可爱的阿娇妹妹甚至成为爱的化身,在雪灾赈灾演出中,忍辱负重,极尽一个艺人热心公益的道义和高尚。然而奇怪的是,香港无线台播出她复出后参与的《雪中送暖》节目,收到1900宗抗议,远多于表达支持的300条,创该台节目遭抗议之最。
阿娇—— 玉女?欲女?
与阿娇“义演”遭受港人抗议和不耻相反的是,许霆在中国大陆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心和帮助,许家得到了无比的同情。
三、若改判许霆无罪将是史上最弱智判决!
幕后的策划者都在让阿娇和许家努力扮演一个受害者、无辜者、弱者的形象,但是“天真”的阿娇失败了,“傻傻”的许霆成功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傻孩子”许霆和“天真”阿娇在大陆和香港有如此巨大的反差对比?
我细细揣摩,发现——
港人说,见过虚伪的,但没见过阿娇这么虚伪的。
大陆网民说,你拿有钱人白送的的钱有什么不对?(更何况,现在许家还倒贴钱打官司——这理所当然不应该认为是许家必须为许霆犯错必须承担的成本。)
我想,许霆的成功不仅仅是他一个人的成功,是广大网民的成功,因为大家同仇敌忾,把对“恶法”(姑且先称之为“恶法”)的失望,把对反腐不力的愤怒和其他郁闷、不满,一股脑地、不理智地转化成了对许霆无原则的同情。直至把一件丧事办成了喜事,把一个犯罪者(至少是犯错者)塑造成了悲剧英雄!
据说,今天,许霆的律师也成了一个十足绝色的演员(这里不讨论律师意外受伤事件),他坐着轮椅在法庭上妄图为许霆做无罪辩护。
许霆的罪与非罪,罪该何罚,我想就留待时间告诉我们,但如果因此改判许霆无罪,乃至最终成功修改立法,今后“许霆们”在提款机“拿钱”都是无罪或无辜的,那么请大家今后尽管放心大胆去“捡”钱吧,也去他妈的“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吧!!
我们的道德标准到底要怎样才能不彻底崩溃啊?
写到这,我又想到了那份史上最弱智判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彭宇案的荒唐判决,它颠覆了人们道德底线,把人性引向了“恶”,直接导致的恶果是:让全国人民相信,好人好事不能做!
对许霆原审遭重判无期徒刑,毕竟银行存在过错,引诱了许霆犯案,或是为许霆犯案成功提供了机会。
但我断言,如果许霆改判无罪将同样是史上另一份最弱智的判决,因为无罪判决将不能体现出法律惩恶扬善的灵魂和功能;我们再假设,“许霆”下次“捡”到的不是银行的钱,而是一个病人或家属的救命钱,那么我们又该同情谁呢?一旦无罪判决出现,它同样会把人性引向“恶”!它直接导致的恶果就是:让全国人民相信,坏人坏事不做白不做!
用“好人好事不能做”与“坏人坏事不做白不做”相对比,哪一份判决更具有摧毁人们道德底线的杀伤力?用阿娇“扮天真”的虚伪与许霆“装傻”作无罪辩护的误导相对比,谁的副作用更大?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亲爱的人们啊,请睁开明亮的双眼,用你们的智慧思考吧!
本文延伸阅读,请点击相关文章:
搀抚瘫倒老人为何要找"见证" |
文章链接:
| 论许霆案:司法不能被“伪民意”裹胁!
|
|||
| 政协副主席遭铁道部“反攻”的根源何在? | |||
| 用“腰子”换“房子” ——悼念周结晶律师! | |||
| 公布我起诉新浪网年度法律博客评选侵权案的诉状 | |||
| 全国重点文物甘熙宅第竟然砸碑开店! | |||
| “打虎”声中:看网络暴力如何无声“杀人” | |||
| 论副厅、人大代表和司法资源 |


档案
日志
相册
视频



评论
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